未滿十八歲之未成年人施作非為醫療必要之美容手術項目 Posted on 1 11 月, 2016 by ccapa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: 衛部醫字第1031661030號公告_0048755001.pdf 未滿十八歲之未成年人施作非為醫療必要之美容手術項目_0048755002.doc 文章導覽 « 美容醫學相關Q&A台灣地區醫師在大陸短期行醫管理規定 »